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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黑龙滩环湖东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
2021-03-2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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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黑龙滩环湖东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须对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现将《仁寿县黑龙滩环湖东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 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仁寿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仁寿县文林镇书院街路一段585号 联系人:成加鑫联系电话:13890******电子邮箱:851862326 @qq.com 评价机构名称: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富华南路1606号保利心语二期7栋911室 联系人:沈鹏联系电话:13308****** 电子邮箱:*******@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仁寿县黑龙滩环湖东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同时,也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项目建设提出环保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意见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挂网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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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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